2024年7月21日,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发生一起掘进工作面顶板冒落事故,造成2人遇难。经初步了解,N21101辅运顺槽作业人员进行顶板支护作业时,迎头约5m范围内顶板发生冒落,将两名作业人员埋压致死。
朔州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多发频发,与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形成强烈反差,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这起事故发生在全国上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既是朔州市今年以来发生的第8起煤矿事故,也是山阴县今年以来发生的第2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政治站位不高,不吸取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当电影看,漠视矿工生命,没有真正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屡屡重蹈覆辙,导致事故接连发生。
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要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提高执法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煤矿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必须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
二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煤矿以及上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工序施工,对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屡改屡犯、弄虚作假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倒查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要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煤矿以及上级企业必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通过“无视频不作业”推动从业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四要增强法治意识。煤矿以及上级企业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严格执行灾害事故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要求,10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对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待核实情况后再续报。
各煤矿矿长要立即将本警示信息发至本单位各部门各层级,直至基层一线工人,做到人人知晓,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