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矿井水害防治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7年6月22日全国煤矿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煤矿的安全隐患和整合煤矿的水害问题,特邀请参加起草《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和参加重特大水害事故调查的国内知名专家讲授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探查、水害防治的新技术,以达到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根据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中培安科(北京)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经研究,决定举办“矿井水害防治新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主办:中培安科(北京)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会议时间:2017年8月12日、13日(8月11日报到)
会议地点:浙江义乌
三、培训对象:
1.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煤炭行业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领导及从事煤矿地质工作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2.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地质副总工、地测部门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
3.省、市、县负责安全的领导干部;
4.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教师。
四、培训主要内容:
1. 矿井水害快速自动终止技术;
2. 矿井隐蔽水危险源效应检测与定位技术;
3. 矿井突水水源快速识别技术;
4. 井下水危险源效应检测与定位技术;
5. 矿井次生水害的防治技术;
6. 煤矿水害物理、化学预警技术;
7. 矿井水害定位报警技术;
8.技术人员对既成水害的依法辩护;
9. 全国煤矿水害典型案例分析。
五、培训方式:
1.采取专家学者授课、案例分析、课题讨论、头脑风暴等方式;
2.培训班发放相关资料,供学习和工作参考;
3.培训期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六、报名方法及费用:
1.培训费14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研究院培训中心办公室;
3.具体地点等相关事项待参加培训班人员报名后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培训中心:联系人:祁老师 15311130015 汪老师 15311239783
电 话:010—60846278
传 真:010—60846278
附件:“矿井水害防治新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